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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0 点击数: 来源: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本预案是院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三、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信息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院部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校。

(3)若学生有生命危险或严重伤害时,院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配合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信息员或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院部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家长;

(4)配合学校及时向向公安机关报案。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信息或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或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到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院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院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院部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配合保卫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配合保卫部门向公安机报案;

(4)院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院;

(2)院部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院部应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生所在的公寓管理部门、学校保卫处报告和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学生进行灭火,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3)公寓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4)院部加强安全教育。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院,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同时立即向院部分管领导报告;院部应及时报告学校学生处;

(3)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联院急救送至市区医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除立即同医院取得联院外,应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院部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

(5)学校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由院部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8、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处理预案。

(1)成立院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组。由院部书记为组长,各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为主要工作成员;

(2)健全信息制度,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学生特困学生、家庭困扰学生、个人情感困扰学生、自闭、孤僻等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动向。

(3)院部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由心理资询中心提供个别咨询或联院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4)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院心理健康工作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思想疏导、24小时看护;及时与家长联院,共同开导和救治学生。

七、对学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超过以上程序,直接拨打110、120、119电话,寻求援助。

八、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院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