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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院班导师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8 点击数: 来源:

一、工作职责

(一)每学期必须参加班级集体活动1-2次。

(二)每学期举行1-2次专业讲座或学术讲座。

(三)一年之内必须完成以下3项工作中的1项:

1.指导所带班级学生成功申报1项校级及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

2.指导所带班级学生成功申报1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3. 指导所带班级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以刊物原件或稿件录用通知为准) 。

二、工作要求

1.对所带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2.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向辅导员及院部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反馈。

3.耐心细致地传授专业知识,带领学生深入专业实践,创新性地开展科研工作,确保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每学期参加班级集体活动1-2次,需要提供班级活动策划、总结、照片。

5.每学期主讲1-2次专业讲座或学术讲座。

三、考核

每学期期末院部将对班导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学生评价考核(占80%)和院部考核(20%)。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班导师将予以表彰;对未履行职责者将予以公开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班导师资格。

四、其他

班导师不要求坐班,不参与日常管理,不计报酬。带班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信息科学与工程院

2013年9月8日